2020-08-21 11:23:57 來源:
由省委人才工作領導小組印發《福建省高層次人才認定和支持辦法(試行)》將于7月1日起施行,《辦法》對省級層面的人才政策文件、人才相關項目和支持措施進行了優化整合,集中明確了“誰是人才,給予什么政策支持,如何辦理支持政策”。根據辦法,福建省高層次人才認定條件綜合考慮行業認可度、社會公認度、項目支持力度及對福建省經濟社會發展的貢獻度等多項因素,注重從入選項目、擔任職務、獲得榮譽或獎勵等角度設置條件,克服唯學歷、唯職稱、唯論文等傾向。值得一提的是,
由省委人才工作領導小組印發《福建省高層次人才認定和支持辦法(試行)》將于7月1日起施行,《辦法》對省級層面的人才政策文件、人才相關項目和支持措施進行了優化整合,集中明確了“誰是人才,給予什么政策支持,如何辦理支持政策”。根據辦法,福建省高層次人才認定條件綜合考慮行業認可度、社會公認度、項目支持力度及對福建省經濟社會發展的貢獻度等多項因素,注重從入選項目、擔任職務、獲得榮譽或獎勵等角度設置條件,克服唯學歷、唯職稱、唯論文等傾向。值得一提的是,《辦法》按特級和A、B、C類四個層次分別設置了15項、34項、57項、77項的具體資格條件,只需符合其中一項即可認定為相應的高層次人才。
《辦法》從工作和生活待遇、晉級和榮譽獎勵,以及重點計劃支持三個方面提供了23項政策支持。如對引進的特級人才,給予700萬元安家補助。對人才在認期內晉級的給予10~300萬元晉級獎勵,新取得有關榮譽稱號或獎項的給予3~80萬元獎勵。對引進的、能實現重大產業突破的特級人才,按“一事一議”原則從人才、科技、工業等專項經費中,統籌給予最高1億元的綜合支持。
《辦法》采取資格條件認定制,實行“省級出政策定條件、設區市評價認定”機制,將省級高層次人才的認定權限下放給各設區市,人才只需符合某一個認定條件,就可以由各設區市直接予以認定,大大簡化了認定流程。同時,《辦法》的支持范圍除了在閩就業創業的引進人才,還包括現有人才和有意來閩就業創業的待引進人才。
來源:福建廣播電視新聞中心
編輯:七音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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